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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如何办理?

标签: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2019-11-28 浏览量:145 来源:波菲特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文网文。

  它是一种以经营性,其主要以盈利为目的,通过网上向用户收费或者电子商务,广告的方式获得利益,提供互联网传播而生产的网络音像(含VOD、DV等) 、网络游戏、网络演出剧目、网络艺术品、网络动漫画等项目的传播经营,另一种是非经营性的。

  可以说通过互联网传播生产,流通的产品为互联网文化产品,想要经营互联网文化产品的企业,就需要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文网文)。

  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是指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向上网用户收费或者以电子商务、广告、赞助等方式获取利益,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需要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互联网文化产品是指通过互联网生产、传播和流通的文化产品,主要包括:

(一)专门为互联网而生产的网络音乐娱乐、网络游戏、网络演出剧(节)目、网络表演、网络艺术品、网络动漫等互联网文化产品;

(二)将音乐娱乐、游戏、演出剧(节)目、表演、艺术品、动漫等文化产品以一定的技术手段制作、复制到互联网上传播的互联网文化产品。

  互联网文化活动是指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主要包括:

(一)互联网文化产品的制作、复制、进口、发行、播放等活动;

(二)将文化产品登载在互联网上,或者通过互联网、移动通信网等信息网络发送到计算机、固定电话机、移动电话机、电视机、游戏机等用户端以及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供用户浏览、欣赏、使用或者下载的在线传播行为;

(三)互联网文化产品的展览、比赛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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