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实用新型专利必须具备新颖性以及实用性。
(1)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
(2)实用性:该项专利简单来说就是技术的升级,在后期的推广使用中,是可制造、可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影响的。
申报所需资料
1、实用新型专利的名称( 专利名称不需要太过长,尽可能的剪短,不要有含糊不清的词语。);
2、实用新型专利所属技术领域和背景技术(要突出该实用新型专利的创新点和现有的技术有什么区别);
3、完成本实用新型的目的;
4、技术方案必须清楚完整的说明该实用新型专利的构造特征。
5、附图:能清楚看到产品的结构,分清各零部件的连接关系;
6、对本实用新型专利后期使用的具体实施方式;
7、本实用新型能够达到的最佳效果;
8、有附图的,要严格遵守附图格式,需要对附图进行说明的必须要有;
9、申请人为单位的,需要单位盖章,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10、申请人为个人的,需要个人签字,并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11、提供清楚的申请人名称、详细地址、电话等材料。
其他注意事项
在申请之后需要等待一些时间,一般分为申请阶段、审查阶段和授权阶段,需要时间大约10个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二条有明确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专利权是有可能被终止的,导致专利权被终止的几个主要原因有:
(一)专利期限届满,权利依法终止;
(二)专利权利人未按规定缴纳或缴足年费及滞纳金的,专利权自上一年度期满之日起终止;
(三)专利权利人以书面声明放弃专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