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是工商行政部门专门用于登记有经营异常情形的企业的名单。根据《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工商行政部门可以通过全国联网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进行公示。
企业进入经营异常名录有以下情况:
1、未按时年报
企业“年报”的主要内容包括公司股东(发起人)缴纳出资情况、资产状况等,企业对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工商机关可以对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内容进行抽查。经检查发现企业年度报告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工商机关依法予以处罚,并将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等信息通报公安、财政、海关、税务等有关部门,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对未按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企业,工商机关会将其载入经营异常名录。企业在3年内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的,可以申请恢复正常记载状态;超过3年未履行的,工商机关将其永久列入严重违法企业“黑名单”。
2、未按时公示即时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及《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规定,工商行政部门有权也有义务将公司登记、备案信息、动产抵押登记信息、股权出质登记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及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等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与此同时,企业自己亦负有通过企业信息公示系统对企业的每年年度报告、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信息进行公示的义务。
一旦,企业未按照规定公示自己的信息或者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则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3、公示企业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
企业未按照规定公示自己的信息或者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则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4、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
根据《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如果企业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也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主要有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工商所人员直接上门核查,发现企业不在登记地址经营;
第二种情况:工商部门给企业发了信,而且是先后发了两次信(专用信函),企业都没有人签收。
企业进了经营异常名录怎么办?
时限
企业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有异议的,可以自公示之日起30日内向作出决定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予以受理的,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核实,并将核实结果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将不予受理的理由书面告知申请人。
内容
如果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有异议,向工商行政部门申请异议。对异议决定,可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出行政诉讼。
如没有异议,则尽快按照工商行政部门要求补报未报年份的年度报告并公示、履行有关企业信息公示义务履行、更正其公示的有关信息等。在对信息进行补报或更正后,向工商行政部门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补充
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由企业主动申请。企业不申请,工商不主动移出。
如果企业进入经营异常名录满三年,就自动进入严重失信违法企业名单(俗称黑名单),必须对社会公示五年。进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后果很严重!
注销能不能解决问题?
经营异常名录企业可以办理注销,但是不能做简易注销;
同时,在注销完后企业经营异常会自动移除,但是,有一些省市即使注销,也还是在异常名录中,各省市情况不一样。
所以,建议应该首先移除异常名录再注销,因为当企业注销完成后,主体就已经消失了,我们就再也没有机会去移除异常名录了,这将会给企业相关任职人员留下信用污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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